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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红星律师普法宣传栏第2017004期

发布人:曹红星律师曹红星     发布时间:2017-10-01 05:07:00    网址:www.sanmenxialvshi.cn

农村村民张某,长期以来认为邻居侵占了自己约一尺宽的耕地,经村委多次调解,因双方各执己见没有化解。今年6月份的某天,两人都到各自的耕地干活,话不投机再次发生争执,并撕扯。邻居以被张某打伤为由报警。张某认为自己被邻居打伤、邻居系恶人先告状,因此对于派出所提出的赔偿邻居的调解意见更是不能理解,认为派出所偏袒邻居一方,派出所多次传唤张某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张某也拒不到场。派出所民警遂强制传唤,张某遂与出警民警发生争执,在撕扯中咬伤一民警手部。派出所现今以张某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张某刑事拘留。张某家人委托曹律师为张某提供侦查阶段的辩护服务。曹律师在会见张某、了解了案件事实后,告知张某案件发展到现在,张某的冲动害了张某。张某听后如梦初醒,后悔万分,痛哭流涕。

首先,张某与邻居的相邻土地纠纷完全属于民事纠纷,村委调解不成,张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即便证据不全、最终败诉,也不过是几分土地的事。但是为了几分土地双方打架,就已经由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行政案件了。

其次,无论谁报警,作为接警的派出所均有调查处理的职责,如果法律规定任何一方自认为自己有理,就可以拒绝派出所调查、处理,可以说所有的案件派出所都不能管、可以不管了。所以法律不可能如此规定。对于派出所的出警、调查,不管当事人或者被调查人有理没理,均应当配合派出所说明情况或者作证。只有这样,案件事实才能尽快查清,公安机关才能尽快做出公正的结论。尤其是对于派出所的调解建议,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双方同意,才能达成协议,否则对于赔偿事宜派出所无权裁决。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本案张某不同意派出所的调解意见,完全可以到派出所表明自己的态度,派出所也不会强制调解,双方的医疗费纠纷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至于打架纠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即便张某确实将邻居打伤,但伤情并不严重,根本构不成轻伤,也不过就是行政拘留顶多15天、甚至几百元罚款就结束了。张某如果对该治安行政处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该处罚决定。

最后,张某面对派出所的传唤,拒不到场,在派出所民警强制传唤中暴力抵抗,就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成为刑事案件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张某这时面临的就不是治安处罚的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了,而是可能的刑事犯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本案的发展过程,完全是由于张某的冲动——由于冲动与邻居打架,将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行政案件——再由于冲动,拒不配合派出所调查——最后由于冲动,与执行强制传唤的民警发生冲突,咬伤民警,构成刑事案件,面临可能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难怪张某在明白后后悔万分、痛哭流涕。  

曹红星律师提醒大家,遇到任何事都不能冲动,要依法解决,千万不要将小事转变为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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