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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红星律师普法宣传栏第2020001期(总第023期)——民事欠款应该尽快起诉!
- 发布人:曹红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08 10:04:10 网址:www.sanmenxialvshi.cn
曹红星律师普法宣传栏第2020001期(总第023期)
——民事欠款应该尽快起诉!
河南天保律师事务所 曹红星律师
笔者近期代理的二个诉讼案件,被告自觉履行了付款义务,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
一个是原告罗某,两年前借给朋友五万元,但借款人因故拖延不还。今年三月初笔者代理立案起诉后,借款人的孩子联系笔者,在开庭前连本带息偿还给了罗某,罗某非常高兴的撤回了起诉,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案件圆满终结。
另一个是原告赵某,在受雇施工搭建大棚时,从棚顶摔下导致严重受伤,经过近两年诉讼,如今法院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五个被告中的三个将判决款项连同诉讼费,在判决指定日期内自觉支付到了法院账户,从而使赵某获得了大部分赔偿款项。剩余两个被告的判决款项,笔者帮助赵某书写了执行申请,也已经进入执行程序了。
两个案件的被告,之所以愿意自觉履行、给付欠款,不仅仅得益于笔者在代理案件中的解释、劝说,更主要的是目前的司法环境——法院的执行力度日益加大,各个会战一个接一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首先欠款数额会随着拖延的日期与日俱增,因为《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8号)明确规定了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举个简单例子,被告欠的本金是10000元,原被告约定的利息是月息2分(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那么判决生效后被告不自觉给付,迟延一天的利息就是8.42元,迟延一月的利息就是252.5元,迟延一年的利息就是3030元,迟延三年仅利息数额就超过了本金数额。
其次,法院会对拒不申报财产、转移财产、无正当理由高消费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更多的是进行拘留。但是注意罚款、拘留的目的只是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并不顶替、减少欠款及利息数额。所以作为被执行人别以为坐牢就不用还钱了,不仅还得还,而且基于第一点的原因,还会与日俱增。
再次,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法官会定期主动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有无银行存款、房屋、车辆、债权,如果有会立即查扣、冻结,并划拨、拍卖、变卖用于执行。甚至随着执行力度的加大,部分法院还会查询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从而防止财产转移。
第四,大部分被执行人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将无法购买、乘坐飞机、高铁,造成出行不便;无法贷款;甚至个人评先、子女上学、当兵、单位参评文明单位等均会受到严重影响。
最后,就是恶意转移财产、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情节严重的,会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即民间说的拒执罪。
总之,只要你拿到了胜诉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拿到欠款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但是如果不起诉,拖延的时间长了,不仅存在证据灭失、不容易调取的可能,而且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依法就不会判决被告偿还;简单一句话,时间拖的越久,越难胜诉。当然,遇到被告年岁已高,同时身体健康长期存在严重问题、穷困潦倒、吃了上顿没下顿,根本不可能有财产、遗产,遇到这样的情形,我们律师也会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风险,别再起诉了,免得欠款要不回,还把律师费、诉讼费打了水漂!除此之外,笔者建议还是尽快起诉,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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