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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保险公司破产了,生效的人寿保单怎么办?
- 发布人:曹红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4-16 09:20:19 网址:www.sanmenxialvshi.cn
银行、保险公司从法律上都是可以破产的和解散的。我国已经有银行破产的案例。比如:国内第一家破产倒闭的银行是海南发展银行。银行破产了存款怎么办?
根据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倒闭后,储户最多可支付50万元。存款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全额支付。如果你的存款超过50万元,你只能取回50万元。
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破产的,但是国内所有保险企业从创立到现在,还没有发生过保险企业破产的案例。
既然是公司,就有可能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普通公司走到这一步之后,要么重组,要么就解散了。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可就复杂了。就拿人寿保险来说,它是具有很强的储蓄性质的保险产品,往往以人的生命健康和寿命作为标的,如果这个保险因为公司破产而终止,这会给保单持有人带来巨大的损失,这当然,也一个重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保险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一,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二,保险公司的保护制度:“被接管”
(1)接管的情形: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行接管:(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
(2) 接管时间:接管期限届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决定延长接管期限,但接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3)接管效果: 接管期限届满,被接管的保险公司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终止接管,并予以公告。(《保险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目前来看经过接管寿险公司可以做到“起死回生”,近日有一则保险公司经营不善被接管结束的新闻来自银保监局官网也说明这一点:从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拆分新设的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家保险集团)已基本具备正常经营能力,中国银保监会依法结束对安邦集团的接管。
第三,也是对消费者最重要的。即使经营寿险的保险公司“破产”,人寿保单也会有接手的下家。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
首先由保险公司协议寻找接手的保险公司,如果不成,则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手的保险公司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这么看来无论如何对人寿保单的的持有人的权益是没有丝毫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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